GB 55016-2021《通用建筑环境规范》门窗相关规定解读

 GB 55016-2021《通用建筑环境规范》门窗相关规定解读 

2026-05-27

新闻7 (3)

生命周期成本

当然,就成本而言,窗户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窗户的初始投资成本通常高于相同面积的不透明建筑围护结构,但对某些类型窗户的需求或主观要求通常不需要证明是合理的。然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证明增加玻璃面积和使用高效窗户的额外成本是合理的。建筑物的运营能耗和维护成本通常超过初始投资成本十倍以上。而且,居民的建设成本比建筑物运营期间的成本高出许多倍。窗户的初始成本影响很多决定,但与其他方面相比,它只是一小部分。

由于窗户对建筑运营成本以及居住者的健康、生产力和福祉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在选择和设计窗户时有必要采用生命周期方法。生命周期分析包括建筑设计和材料选择对经济、环境和人类福祉的影响。窗框、玻璃和密封剂都有不同的使用寿命,因此耐用性是任何生命周期分析中的关键因素。然而,窗户的预期寿命通常为 20-30 年,并且比其他建筑系统更昂贵且更难以更换,因此在窗户的整个使用寿命期间保持能源效率也是其寿命的一个基本方面。

新闻7 (2)

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第5.4条规定:声环境各功能区夜间突发性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应超过15分贝(A)。

表1中的环境噪声限值代表等效连续声级A,即指定时间内的平均声能。

表1中声环境不同功能区对应的区域如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医疗、休闲等需要特殊静音的区域。

第一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居住建筑、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教育设施、研究设计机构、行政办公场所为主要用途的区域;这些都是需要保持沉默的领域。

第二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商业、金融活动和市场贸易为主要目的的区域,或者住宅、商业、工业混合开发的区域,需要保证住宅场所安静的区域。

第三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工业生产、仓储和运输物流为主要用途的区域;这些领域需要防止工业噪音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第四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两个亚型:4a 和 4b。 4a类包括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次要干道、城市轨道交通线(地面段)和内河航道沿线区域; 4b 类覆盖干线铁路沿线地区。

二、三类声环境功能区中布有工业设施,四类区是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地域。这些区域的环境噪音和振动水平可能很高。施工前对民用建筑工地的噪声和振动进行勘察和测量,使设计人员能够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确保建筑物内部符合噪声和振动标准。

附录A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A.0.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按噪声级划分的功能区类别 区域特征
类别 0 适用于需要特别安静的区域,如医疗、休闲区域
第 1 类 指以住宅开发、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管理等为主要功能且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第2类 适用于以商业金融、市场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或住宅、商业、工业混合区等需要保持住宅区安静的区域
3级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区域。
4级 指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两种类型:4a和4b。 4a类包括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次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陆地路段)、内河航道沿线区域; 4b 类包括主要铁路线沿线区域。
新闻7 (4)

文章

2.1.3 外部噪声源传播到建筑物主要功能房间的噪声限值及其适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源进入建筑物主要功能房间的噪声限值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新闻7 (5)

注:1、建筑位于2级、3级、4级声环境功能区的,允许噪声级可降低5分贝; 2、夜间允许噪声级必须为夜间连续测量的等效声级Lae; 3、如果1小时后的等效声级Lae不能反映整个时段的噪声级,则测量周期可以为1小时。

2.噪声限值必须对应门窗关闭时的值;

3. 白天时段为6:00至22:00,夜间时段为22:00至次日6:00。如果当地法规对白天和夜间有不同的划分,则应遵守这些规定。

说明

影响建筑主要功能区内噪声水平的因素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外部噪声源通过建筑围护结构进入建筑内;二是外部噪声源通过围护结构进入建筑内。二是建筑物内部工程设备产生的振动和噪声。本条主要规定了从外部源进入场所的噪声限值。减少此类声源对主要功能房屋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提高外围护结构的隔声特性来实现的。

如今,住宅、宾馆、学校、办公楼等民用建筑经常受到噪声影响,引发冲突、纠纷,甚至诉讼。因此,制定各种功能用途场所内的噪声级限值,可以确保其内有适当的声环境,也为设计、施工、技术监督、验收、行政管理和司法仲裁领域的专家提供了监管框架。

本文为各种功能目的设定了室内噪声水平的限值。各种用途的场所的典型示例:

用于睡眠的房间,例如卧室;

用于日常活动的房间,例如客厅;

用于阅读、自学和反思的房间,例如阅览室;

教室、考场、办公室、会议室等用于教学、医疗、办公、会议的空间。

本文规定的噪声限值是在相关场所内测量时不应超过的等效声级,仅考虑外部噪声源。进行测量时,应排除其他噪声源的干扰。等效声级的测量方法按照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附录A的规定。

该规范规定了窗户关闭时的室内噪音限制。随着室外噪声源不断增多,外部噪声水平较高(特别是城市交通干线、高速公路、铁路、机场附近),开窗情况下很难保证室内低噪声水平。为了减少外部噪声对房屋的影响,主要有效的建筑解决方案是增加窗户结构的隔音能力。关窗虽然减少了外界噪音的影响,但也阻止了室内外空气流通,难以保持新鲜空气。因此,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时,应尽可能在规划决策层面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力争即使开窗情况下,房屋内的噪声水平也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白天是指6:00至22:00,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由于中国幅员辽阔、时差较多,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适应当地时差和日常生活,制定了不同的昼夜划分规则。昼夜对应的时间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确定。

新闻7 (6)

文章

3.2.1 自然采光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建筑特点和功能用途确定照度等级。

说明

本段规定了自然采光设计的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表2给出了不同照度等级的自然光有效深度和相应的窗面积比,仅供参考,但不应作为设计的唯一依据。

文章

3.2.7 主要功能房间采光口的显色指数不低于80。

说明

与人工照明相比,自然光的显色性是其主要优势之一。在设计照明时,除了提供量化指标(即提高系统效率)外,还应关注照明的质量,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显色性。通常采用显色指数作为评价指标。根据CIE评估标准,分为90级、80级、60级、20级;自然采光系统的显色性必须达到优异的水平。显色指数测试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T 11976《建筑物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

新闻7 (7)

*节能窗中使用2室或3室双层玻璃窗,以及采用Low-E或热反射涂层的玻璃,会影响窗户的显色指数。节能和窗户显色指数是相互矛盾的因素。由于该规定将适用范围限制在主要功能区域,因此在设计时应优先考虑显色指数,并首先保证。

文章

3.2.8 建筑内安装玻璃幕墙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住宅区、医院附近、中小学、幼儿园以及高速公路交叉口和交通繁忙地区安装玻璃幕墙时,应进行玻璃幕墙反射光的影响分析;

2 在人员长时间停留或工作的场所,窗台表面玻璃幕墙反射光的持续照射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

3、在垂直角20°、水平角±30°、与驾驶员行进方向100m距离内,玻璃幕墙不应产生对车辆驾驶员造成连续有害的光反射。

说明

玻璃幕墙反射的有害光是光污染的一种形式,它产生的眩光会引起不适。如果周围空间有玻璃幕墙,与水平面成0°~45°角度范围内的建筑物窗台反射光的持续照射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同时,应避免玻璃幕墙反射光对驾驶员的影响,减少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玻璃幕墙的反射光效果可以使用适当的软件进行计算。

长期停留或工作场所,除走廊、楼梯、大堂、电梯厅、卫生间等外,是学习、工作、生活的主要功能场所。

新闻7 (6)

文章

3.4.3 设置室外夜间照明灯具时,其对住宅用房的影响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房屋窗户外表面垂直照度不应超过表3.4.3-1规定值。

新闻7 (8)

注:* 如果有公共(道路)照明,该值将增加至 1 勒克斯。

说明

照明对居住者的影响通常与外部光线进入黑暗的居住空间在窗户上产生的垂直照明有关;本文旨在限制进入房间的光线量。除了窗户表面的垂直照明外,影响居住者的另一个因素是直接可见的灯具的眩光,因此应限制灯具对住宅窗户的光强度。

文章

4.4.4 屋顶、地板、外墙和外窗必须防止雨水和融水进入房屋。

说明

防水是建筑围护结构的主要功能。

建筑围护结构,如屋顶、地板、外墙、窗户等,必须防止雨水和融水渗透到房屋内,以保护建筑物内部设备免受雨雪的影响,保证建筑物的正常运行。

*本项首次作为门窗相关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文章

5.1.1 室内空气污染物控制应按下列顺序采取措施:

1、监测建筑工地土壤中氡气浓度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

2 控制建筑物的空间布局,以利于污染物的去除;

3 监测建筑主体结构、节能工程材料、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排放量符合规定的限值;

4 采取自然通风措施,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5 设置机械通风和空调系统,必要时设置空气净化装置,控制空气中污染物含量。

说明

本文确立了室内空气污染物控制的基本原则,确定了民用建筑空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

建筑物的主要目的是为人们工作和生活提供条件,因此在建筑物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有必要防止或尽量减少空气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安全的有害影响。本实施规范对建筑结构本身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设定了强制性限值和技术措施。同时,为确保建筑运营期间空气质量达到或超过卫生要求,除了控制材料排放外,还对采用通风、空气净化等主动手段提出了技术要求。

具体措施的选择——使用大风量新风还是使用再循环空气净化系统——应根据节能要求综合分析。相应的通风和空气净化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通用标准》(正在制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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